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负责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改革、专业设置调整、人才培养方案制订、教学质量监控、教学奖项评选、教学组织与运行等方面工作。教务处现设教务科、考试科、实验实训与仪器设备科、学籍科等4个科室。本部门现有工作人员共6人,其中包括处长1人、副处长1人,科长、科员等4人。多年来,教务处以学校大局为重,锐意改革,讲求实效,以服务广大师生、服务教学为宗旨,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:
一、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计划,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有关教学文件,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,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。
二、负责学科和专业建设。组织和指导专业规划制订和专业申报、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方案工作,组织校级重点课程、重点专业遴选和建设等工作,组织学校的教学改革研究,经验交流以及教学工作会议、学术会议。
三、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制定、管理实施全日制大专生的教学计划,各课程教学大纲,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校全日制大专生的学籍管理、包括注册、休学、复学、退学及转学,成绩管理、学历证书等。
五、负责学校的考务工作,组织、安排各类考试。
六、负责全日制大专课程教学检查、评优以及上级部门对学校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检查工作。
七、参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协助制定教师培训计划,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,以及教学津贴编制核算工作,协助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学校教师的教学考核,评先工作。
八、负责组织编制校历,编写教学进度表,课程任务总表,各教学班级和教师课程表,以及教室的使用调度。
九、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十、负责本处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,搞好本处的思想政治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制定本处下设机构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。
十一、负责学校各类教学大赛的组织与管理。